张总,你到底有几个好弟弟

哒哒那篇里关于张超的故事  

必然是个火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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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陈博豪拖着巨大的行李箱进门的时候,撞到了那串没拆的风铃,叮铃脆响吓得他一激灵。


“啥玩意儿,我还以为自己进便利店了。”


张超拆了双新的拖鞋给他,抬头看到风铃还在晃,伸手定住,朗声吆喝道:
“男宾一位!”


陈博豪没接他的茬儿,四处打量了一下,砸着嘴叹道:“你这不对劲啊。”眼睛一转,上前搭住张超的肩膀,挑着眉坏笑着问到:“有情况啊,小张总,给兄弟说说,谁啊?”


“什么谁啊。”


“跟我还装上了。你自己瞅瞅这客厅,还是原来的吗?”


“是有人,怎么,来捉奸啊?”


“我来捉鬼。”陈博豪抬腿就要踢他。


张超想就算他不说,陈博豪也总能打探出点什么,他这人不光人脉广,还喜欢从蛛丝马迹里拼细节,知道是聊八卦,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破案。就见他在客厅里,左边摆弄下花瓶,右边盘弄下架子上的玉雕,这孙子是拿他家当密室玩了。


“挺有眼光啊,张超。”


刚去客卧放好行李,出来就看到陈博豪正抱着胳膊站在金圣权买的那幅画前。张超倒了杯水递给他,转头看到画里晕开的那抹黄色,心里不知为何竟有些遗憾。


“瞧着好看,在画廊里随便买的。”


“你知道这画家的画现在国内炒到多少钱了吗,再过个几年,当真是有市无价了。”说完凑近明显有些怔愣的张超,意味深长地问到:“别人送的吧?”


张超斜睨了他一眼,还没开口,就被陈博豪打断:“你这屋子从买了到现在,别说挂张画了,连张多余的凳子都没有。原因我懂,之前去蔡程昱的公寓,也是空荡荡的,他嫌家具太多看着乱,你就顺着他给自己也整个清心寡欲风。可你看看现在,咱不说其它,就门口挂的那串铃铛,你给解释解释。要不就是蔡程昱忽然迷恋布置房间,怎么,还是说你终于放弃单恋,准备做回自己了?”


“你还真搁我这儿密室逃脱呢?”


“看来都不是,那就只能是你有情况了。”陈博豪大概是站累了,侧身倚着墙盯着还气定神闲的张超,接着道:“这几年从没见你主动追过谁,但也没拒绝过看对眼的。能登堂入室到这个份上,还能送得起画,合你口味又不差钱,这人多半我应该见过,至少是听过。”


“哦,我和这个画家在一起了。”张超觉得自己真是中邪了,陪他在这八卦自己。


“这个画家今年88了,你要是和他在一起,那我真是相信爱情了,张哥。”


胡诌不讲基本法确实容易被打脸,可张超这人偏是爱一本正经地诌出逻辑自洽的离谱来。但陈博豪没有给他机会,皱了下眉,不太确定地撂下颗炸雷:


“你不会是和金圣权在一起了吧。”


如果不是当事人,张超还真是要发自肺腑地赞叹他几句。


“这个画家就签了一家画廊,我要是没记错,大股东是金圣权的舅舅。现在市场上还流通的,只剩几幅,若是真要去买,也不是谁都能买到手的。”


张超沉默地拿过他手里的水杯,转身去了厨房。陈博豪知道他这算是默认了,忙追上去还想再问几句,却看到张超面色平常地洗杯子,嘴边的话在舌尖打了两转,最后还是被吞咽了回去。


“没在一起,已经结束了。”

 

 

飞机顺利抵达香港,依旧是潮热。


金圣权让司机先去医院,半路上接到和叔的电话,说他爷爷已经休息了,让他明天再来。司机从后视镜小心地瞥了一眼金圣权,见他摘下眼睛,按了按太阳穴,才开口说掉头回家。


花匠正在院子里栽福禄考,粉团团地簇拥在一起。金圣权在院里逗留了一会儿,直到佣人来叫他吃饭,才醒过神,慢腾腾地踱回屋里。


饭厅里只有他一个人,长桌似乎没有尽头一般,银质的烛台规矩地泛出森冷的光,碗筷碰撞出巨大又刺耳的声音,刺激得他突然觉得胃里泛起恶心。他扔下餐巾,沮丧地回了房间。起居室还是原来的样子,书桌上摆放的花瓶里,插着他走之前一模一样的芍药。金圣权打开了所有的窗户,抱着膝盖靠坐在床边,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


从张超家里走的时候,他依旧空着手,穿着去时的衣服,一周仿佛只一夜,什么都没有发生。金圣权不怨张超,因为他不会埋怨任何人。他想,张超不喜欢他,除了有喜欢的人,会不会是因为自己已经订婚的原因。


从没有人告诉过他,世界上有很多力所不能及的事,并不是所有的不和心意都是因为自己的缘故。在他所有的教导里,抱怨是最没用的东西,他爷爷说你之所以不能称心如意,会有诸多埋怨,都是因为自己的问题,无论是不够强大,还是不够圆滑,总之要多反省自身。


可订婚并不是他的本意,而张超也从未介意过这件事,除了张超喜欢的人,和可能会被隐藏的关系,金圣权实在想不出其它问题。他陷入一种莫名的委屈中,分明是自己心意被辜负,反倒好像自己是罪人。但他却无法消解这种委屈,只能归结为自己的过错。

 

医院里永远弥漫着消散不掉的消毒液刺鼻的味道。金圣权带了一束早晨从花房剪的月季,换下病房里的百合,才敲门进了里间。他爷爷看到金圣权独身一人,没有惊讶,也没多问,只是让他这几天多去公司走动,医院这边不用总过来。


“公司有三姑,您不用担心。”


金圣权推了下眼镜,走进才发觉,他爷爷的面色比他走之前又差了不少。


“你三姑总归是别家的人,做事再好又有什么用。我知道你不喜欢做生意,但现如今,家里只有你一个人。圣权,人生总有很多不得已,你要学会习惯它们。”


看着爷爷日渐灰暗的眼神,金圣权那些想说的话重新被埋在心里。他的迫不得已,其实并不是非有不可。


他曾问过张超,阿云嘎会不会让他去联姻。张超哂笑,说他阿爸觉得联姻是生意场上最无能的一种表现。谈判桌上解决不了的事,结婚也不过是种拖累。


“但凡对孩子有半分父母的慈爱,又怎么会用他们的人生,来换自己的财富地位。”


可是他没有阿云嘎这样的父亲,更没有郑云龙这种凶名在外,却时刻护着孩子们的父亲。甚至他连自己的父亲长什么样子都不大记得。


他父亲染了什么病,家里人都心知肚明,外面多半也是猜到的。在金圣权对父亲有限的记忆里,对方永远都是一副病病殃殃的模样,嘴角常年挂着阴恹的笑,像只盘伏在深坑里的滑腻腻的蛇,吐着令人作呕的信子。谁又能想到,他瘦弱的躯干,打人却十分有劲。金圣权唯一一次挨父亲的打,是他去英国之前,他忘记是什么原因,只记得父亲的房间里出奇的可怖,房顶上吊着几个勾环,猩红的颜色从四周延伸至中间摆放的椅子,那张高大又笨重的椅子上,雕满了奇怪的花纹。他的后背感觉到被马鞭抽打的灼热,皮肉绽开的疼痛让他失去了呼痛的能力,仿佛世界只剩下两种声音,破风的声音,还有沉重的呼吸声。等到他重新恢复了意识,已经趟在了医院里。


再后来,无论是年节还是平常聚会,他都很难再想起父亲的样貌来,甚至有时会怀疑,他父亲到底是否存在过。


大概只有真实树立在眼前的墓碑能证明这个人和他生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金圣权放下白菊,在他父亲和母亲的墓前伫立良久,竟是一句话也想不出来。他的至亲带给他的,是不可思议的陌生感,随之而来的,是他努力忽略的孤独。在金圣权已有的生命中也有为数不多的温情,但有的逼着他选择牺牲,而有的却宣告放弃他。


阳光分明烈得要烧毁一切,可金圣权却觉得周身发冷,他打了个寒颤,望向墓园的顶端,常绿的那颗松树庄严肃穆,压得他快要喘不过气来。


这是他遇到张超后,再次感到无能为力的绝望。

 

公司的事一切正常,二叔剥离产业之后,倒有了蒸蒸日上的意味。文件虽然都送到金圣权的办公室,但大家默认了话事人是凤三姑,毕竟当前金老先生身体状况不明,而金圣权实在是不擅经营,有时候去酒会,旁人三两句闲谈就被套走话。公司的人想要在这条船上吃饭,自然是选择有能力的人。


凤三姑的丈夫是她以前的家庭教师,面相普通,资质更是平平。婚事被反对是情理之中的,可凤三姑脾气倔,认准的事没人能劝的动。当时她已经在公司站稳脚跟,就算是金老爷子也拿她毫无办法,最多不过是可惜这个女儿没有更大的用处,可他觉得女儿终究是别人家的,索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便妥协了她的婚事。凤三姑的丈夫结婚之后很少再露面,但金圣权听说三姑经常接济她夫家的亲戚,大概也不是出自什么宽裕的家庭。


现在公司上下都指望着凤三姑吃饭,对金圣权这个名义上的继承人反倒是有些可有可无了。金圣权乐得自在,每天去公司不过点卯发呆,他知道除了找他签字,助理是不会跟他汇报任何事情。他翻开备忘录,这段时间最大的是事情,好像只有堂妹结婚。


不可避免的,他又想到张超关于联姻的那番话。金圣权想,如果可以,他是不是也可以有改变的机会,那如果他不结婚,是不是和张超还有可能。

 

 

夕阳垂坠在河流的尽头,附近的酒吧在岸边摆好桌椅,等着午夜降临前心事重重的客人。


俩人找了家顺眼的小酒馆,点了两杯伏特加。陈博豪出门时扫了眼酒柜,见张超今天难得沉默寡言的状态,想来不是舍不得家里那几瓶红酒。他极少见张超喝这么高度数的酒,有时候聚会,别人喝多了往泳池里扎,只有张超端着杯搀了雪碧的可乐装红酒,等晃到没气,才从不知道哪儿猫了一宿的地方走过来,挨个打招呼准备回家。遇上必须要喝杯白酒的场子,意思两杯,说几句熨帖的场面话,大家打着哈哈也就不再提喝酒的事。


有人心里看不惯,但也没办法,毕竟张超成年后头回跟着阿云嘎去酒局,他阿爸当着一桌人的面儿拦下了位大人物让人递给张超的酒,装作头痛地说孩子打小身体不好,我和大龙平时太惯着他了,长这么大也不知道轻重,知道您疼他,可以后还是要出来摔打的。说完接过酒杯,又重新拿起桌上的香槟递给张超。张超懂了阿云嘎的意思,欠身敬回去,露出晚辈恭顺的表情,说是我年轻不懂事,伯伯您大人大量,往后还要伯伯多多照拂。阿云嘎的面子自然还是要给,他背后的水不浅,何况是上面点过名的人,也不是任意谁好揉搓的。


张超后来也问他,这么得罪人的事咱家是不是迟早要破产。阿云嘎让他不会说话就闭嘴,眯着眼睛养了会儿神,等到张超都快忘了这茬儿,才老神在在地解释:


“他今天不服气,明天还是不得不和你做生意,等到他赚了钱,这只不过是件趣事。社交应酬,大家都是各有所需,你只要能给对方想要的,也只有你能给对方想要的,那有时候,就没必要太顺着别人。”


开始还有人说他不过是仗着阿云嘎的势,后来做出点成绩,又说他狼子野心,迟早要被他阿爸收拾。总之没有一句好话,张超不在乎,因为最终无论他是热情,还是装傻,至少没有人敢当面再说什么。阿云嘎给他的,不仅是物质上的底气,张超相信哪怕他们一家挤在一间毡房里,他阿爸还是会告诉他,你要顺着天地万物,顺着自己,但不用顺着别人。草原上长大的人有着无拘无束的灵魂,也试图教会他的小狼崽子们去拥有自己最自由的灵魂。

 

“那可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阿云嘎。”


张超调侃起他阿爸来从不嘴软。从别人手里买来的小破厂子起家,一路腥风血雨走到现在,阿云嘎是个不好惹的角色,心狠手辣,冷静果断,可他又有生意场上难得的行事磊落,守诺仗义。旁人敬他、妒他,但从未有人会惧他、畏他。


“你现在也好不到哪儿去。前脚刚和人掰了,后脚就买了他未婚妻家的公司,不知道的还以为您这是因爱生恨,准备要搞出强取豪夺的戏。”陈博豪笑嘻嘻地接收了张超的白眼,又说到:“去年一直拖着你谈判想抬价,今年突然就催着签合同,我们当时还猜大概是找着钱袋子了,谁能想到这么巧。”


当时张超拿到的消息是对方经营不善,资金链断了准备要找人接盘,后来陈博豪不知哪来的消息,说他们家有人打算参加党内选举,今年果然放出新闻。张超原本还担心被敲竹杠,没想到对方痛快地答应了原来的报价,问过几个欧洲的朋友,都没听过什么异常,却提到对方家里的女眷最近在社交场合活动很是频繁。


“那天在订婚宴会上遇到对方公司的人,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去打听他未婚妻的名字,还真是没料到。”


“他知道吗?”


“早晚会知道的。”


“我是说被当钱袋子的事。”陈博豪扭头看了眼正转着酒杯似乎正在走神的张超,说:“不说议院关系盘根错节,只她家族手里还攥着的那点资源,也不是谁看了都会动心,愿意做场可能赔本的买卖。要真是什么好事,还轮得到叫他大老远从香港过来,他二叔公家里的小孩,可没几个是省油的灯。不过金氏前段时候分了家,老爷子没发火,看来是早就料想到。提前给继承人铺的这条路,虽然花点钱,但对他家来说也不算太糟。”


“他都明白,但是又能怎么办呢。”


明知道这是金圣权自己妥协的路,但想到他抱着背弃家族和道德信念的决心,带着热忱的情意飞来找自己,最后却被一通电话抹去了所有的意义,张超心里又重新翻起一股愧疚。


“说到底,你们完全是两种人,就算没有蔡程昱,你们也成不了。这样也挺好,谁也不欠谁的,他去结婚继续家族荣耀,你守着你弟弟顺便坑蒙拐骗,皆大欢喜。”说罢,碰了下张超的杯子,让他别往心里去。


“我哪坑蒙拐骗了?”张超放下酒杯,让陈博豪说人话。


“金圣权和金家其他人都不一样,我虽然没和他打过几次交道,但这个人实在太好看穿了。有时候聊起他,觉得他不应该来做生意的,不合时宜的纯粹,你懂吗。要换做其他人,我信你俩是金风玉露,狼狈为奸,可如果是他,那只能靠你坑蒙拐骗了。”


“就不能是情投意合?”


陈博豪嗤笑一声,骂到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没点逼数。张超默不作声地喝完杯底的酒,又抬手示意新换了一杯。陈博豪想拦,可看到张超不太正常的脸色,无奈也续了一杯继续陪他。


张超在河岸边时曾试探过金圣权,对方说他们差点缘分的时候,他其实已经感觉到对方大概对他是有点意思的。张超不介意他是不是要结婚,所以那天晚上看到门外的金圣权,完全没有任何意外。可金圣权的眼里都是愧疚,浓重的,散不去的阴霾一般让张超有些犹豫,他听到对方近乎无意识地呢喃了一句,不应该的。张超不想当那个诱惑对方堕落的魔鬼,连金圣权自己也没法判断对错的事,他又何必去做。


“但他找了过来,我想他应该是和自己妥协了,既然没有了顾虑,我又推拒什么。但不管怎么说,我不后悔,就是,分开的不太体面。”


他最后似乎还是当了一回魔鬼。


“你就非蔡程昱不可?”陈博豪有些替金圣权可惜,他叹了口气,问道:“没有金圣权,还会有其他人,如果蔡程昱一直不回应你,那你还真就这么耗下去?”


“换做是你呢,会一直等下去吗?”张超要了第三杯酒,仰头喝完。“他小时候呆的很,自己胆小,却总要装出有无限的勇气。那会儿和院里的小孩吵架,对方仗着人多围住我,也不知道他从哪里窜出来,挡在我身前,明明自己吓得发抖,还要学电视剧里的人说:‘我已经告家长了,你要是敢动手就别怪我不客气。’长到后来才发现,他就是这样,胆小和勇敢,一点都不冲突。


“我到新家后有次在夜里惊醒,那是我离开家后,第一次梦到我妈,浑身是血,站在我面前,让我快跑。我走的时候她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快要忘记她长什么样子,但在梦里却清楚地让人害怕。醒来后发现蔡程昱正趴在床边盯着我,他说我一直在叫喊,但又什么都听不清。屋里亮着一盏夜灯,我除却黑暗什么都不想看到,他就握住我的手,说:‘你要是想说说话,可以和我一起睡。’然后笨拙地安慰我,学着说些大人骗小孩的鬼话。我知道他不是要哄我,而是他真得相信了那些话,然后再真情实感地安慰我。不喜欢听爵士,非要陪我等到最后散场,不喜欢打球,还是要坐在场边等到吹哨,讨厌榴莲,但我每次去看他,总会在冰箱里发现剥好的榴莲肉。你看,我有什么理由不喜欢他呢。”


张超等到了第四杯酒,脸色却越发苍白。


“我们说好要一起去国外读书,但他临时变了主意,告诉我们想试着一个人生活。我跟着他留了下来,以为是自己不想一个人孤身去异国他乡,其实我还没发觉,那时候自己已经喜欢他了。成年生日我去找他,打了一晚上电话没人接,我赌气坐在他宿舍楼下等到天亮,你知道上海冬天的夜晚又多冷,直到他坐着同学的摩托车回来,我已经冻得忘记自己在哪儿了。攒的一肚子火想骂他,可看到蔡程昱喊着我的名字跑过来的时候,又都不重要了。那年我们一起去滑雪,有天晚上回酒店的时候正好飘了小雪,他在路灯下毛茸茸的,像只刚出生的小狮子,生机勃勃,我当时就想,如果我们永远这样走下去该多好,只有我们两个。”

 

陈博豪伸手夺过酒杯,让他别再喝了。

 

知道张超喜欢蔡程昱这件事的人并不多,陈博豪也是无意中发现。


有次他有个推不脱的局,前半段还正常推杯换盏,等到陈博豪从厕所回来,包间里面瞬间变成午夜场,有人找了几个表演院校的学生过来。他平日里玩得开,仅仅是见过,家里哪真能让他参与这种事让人留下把柄。可对方又不是能明着拒绝的,陈博豪想起张超正巧在附近有个应酬,当即打了电话让人来救场。张超这人随他阿爸,极其仗义,不过嘴上随了他爸,骂骂咧咧地赶过来,打算揽着人演出吃醋的戏就走。就在临出门的时候,张超不经意往包厢里面一瞥,陈博豪发觉他整个人顿时僵在原地。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最里面有个小男生,刚成年的样子,模样说不上有多好,但就是极其眼熟。张超松开手,走向做东的朋友,三两句后,就看到对方邪笑着冲那个小男生打了个响指。等上了车,陈博豪细看那个男生,心下骇然,除了脸上的痣,俨然是蔡程昱的翻版。一切到这里还能解释为张超不忍心,但之后陈博豪眼睁睁地看到张超带着小孩去了他自己常住的酒店。事后他试探着问张超,对方没有否认,也不肯多说。陈博豪明白他的意思,只当做是两人之间的默契。

 

“我们认识快要二十年,蔡程昱已然是我人生中的一部分,对着他,什么原则底线全丢了。我喜欢他是一种习惯,一种下意识的本能,戒不掉的。”


陈博豪见过许多荒诞的感情故事,然后被当事人作为笑话或者谈资来炫耀,却很少看到谁会真正为此感伤。当私人感情已经变成一种廉价的社交手段时,张超的谨慎和沉默便显得格外难得,伤心和痛苦也愈发真实。


张超重新要了一杯酒,陈博豪没有再拦着,陪着他一直喝到午夜,才摇摇晃晃地勾肩搭背回了公寓。

 


加了一周的班,张超凑出周末的时间,公寓钥匙丢给陈博豪,自己按计划回了家。


进门时已经是凌晨三点,他蹑手蹑脚地换好鞋,转过玄关被躺在沙发上睡觉的郑云龙吓了一跳。起飞前特意叮嘱他爸晚上别等他了,张超知道没用,果不其然,郑云龙看不到他进门总不会安心。


奥斯卡听到他的声音从卧室跑了出来,蹭着他的裤脚细声的叫。惊得郑云龙一个激灵醒过来,拍开落地灯,眯瞪着眼睛发现是张超,舒了口气。掀开搭在肚子上的毛毯,又伸脚在地上划拉了几下找到拖鞋穿好,郑云龙搓了搓脸缓回神,慢慢站起身问张超吃没吃。


“煮了小米粥,你喝点儿再去睡。”


张超抱着卡卡说我自己收拾就行,您快去睡吧。他爸嘴上嗯嗯的应着,脚步一转还是去了厨房,盛了碗粥,又从冰箱里拿了酱菜,摆在吧台上,看着张超喝了一半,揉了下卡卡的脑袋,念叨了几句早点休息,才撒着步子回屋去睡觉。


小米粥在保温的砂锅里还带着温吞的热,终于安抚了张超难受大半月的胃。卡卡枕着他的小臂闭着眼睛甩尾巴,唯一亮着的吊灯正垂在他们头顶,暖黄色的灯光落在它柔软的毛发上,随着腹部呼吸起伏。张超没忍住轻轻拨弄了一下卡卡的胡子,惹得它嗔叫了一声,又换了个姿势接着睡。随手洗了碗筷放进消毒柜,张超留了玄关的地灯,才抱起越来越重的卡卡回屋睡觉。

 

他回来的突然,连阿云嘎都有些奇怪他为什么不直接飞去广州签合同,非要绕道回家折腾。张超找借口说这边正好有点事,知道他是私事,阿云嘎也没再多问,转头就悄悄问郑云龙,张超最近是不是有什么情况。


“你还担心他早恋啊?”正在给胖子洗澡的郑云龙朝浴室的架子上看了一眼,阿云嘎捡了个黑色的头绳,帮他挽起额前被胖子打湿的头发扎在脑后。“估计是就是想回家了,他要真谈恋爱,还能不跟咱们说。”


“肯定不说啊。你看他高中的时候,不还是老师打电话给你,我们才知道的。”


“高中谈恋爱就告诉家里,是嫌生活不够刺激吗?”


“我当时就跟我哥讲了啊,我哥还让我带她回去吃饭,说等我毕业,就张罗结婚。”


郑云龙“哟”了一声,继续边洗猫边饶有兴趣地问后来呢。


“后来我就遇到你了呀。”阿云嘎拿着毛巾一脸“你失忆了吗”的表情地看着郑云龙。反应过来这个老东西又在拿自己逗乐子,郑云龙没好气地甩了他一脸的泡沫。阿云嘎笑着扭头躲开,趁着郑云龙手忙脚乱去抓准备要跑的胖子,凑过去亲了他一口,小声地贴着嘴唇说:“要是再早一些遇到你就好了。”


潋滟的秋水流经辽阔的草原,深邃的星空沉进无垠的大海,爱意浩瀚,却总想要有更多。


郑云龙在心里感慨老东西越来越会撩拨人,由着他托住自己的后颈亲得透彻。直到胖子终于挣扎出来抖了他俩一身水,才不得不分开,笑着重新抓住猫冲干净。


“你去看看超儿醒了没,让他吃了午饭再睡。”


打发走阿云嘎,郑云龙抱着骂骂咧咧的胖子扔进烘干机里。衣服湿了大半,还粘了猫毛,他抬手脱了丢进脏衣篓,顺手打开换气扇和卫生间的小窗,点了根烟。

 

他也不知道张超为什么要绕路回来,但多少和蔡程昱是有点关系。当时有人跟郑云说张超和一个小明星在一起,他没在意。他们这种圈子里,说好听叫谈,不好听叫玩。郑云龙相信他的孩子,估计是正儿八经的交往,只是还没和家里说。没过多久,郑云龙出去见老朋友,席间人说刚才在楼下看到他儿子,还问他:“老三不是在国外吗,这是放假回来了?”他心生疑窦,说你肯定是看错了。打了几句哈哈绕过去,但还是感觉奇怪,没一会儿便找了个借口溜出来。楼下是个酒吧,郑云龙进来就有些后悔。是不是他儿子们又有什么关系,就算是蔡程昱回来没有和他们说,也一定有自己的原因。


郑云龙唾弃自己像个偷翻儿子日记本的糟糕父亲,正想回去,转身忽然看到张超正站在不远处的走廊上,揽着一个男孩的腰,亲密地凑在耳边说话。两个人牵着手出来撞见等在门口的郑云龙时,张超脸上明显划过慌张的神色。他旁边的男孩怯生生地望着郑云龙。他长得太像蔡程昱了。郑云龙有些惊奇地仔细打量了起来,眉眼身形,他心里渐渐浮起一个荒唐的想法。


张超被撞破,知道骗不过他爸,索性也不再瞒着。


“蔡蔡知道吗?”


见张超摇了摇头,郑云龙下意识去摸烟盒,又突然想起来张超过敏,郁闷地扒拉头发。一个不知道,一个不敢说,要是蔡程昱也有这份心思,那事情皆大欢喜,可如果没有,只会是俩人心存芥蒂,此时郑云龙心中唯一庆幸的,只有他们不是亲兄弟。


“那这个是算怎么回事?”


张超又沉默了。找个和蔡程昱相像的人,这算什么呢,他自己也觉得可笑,但见到这个人的时候,张超还是没忍住。


“你要是真喜欢他,就好好谈,要是因为你那点心思欺负人家,腿给你打断。你别恶心蔡蔡,又恶心自己。”


后来没再听到什么风声,偶然提起,张超说已经分开了。郑云龙答应替他保密,几次话到嘴边想偷偷和阿云嘎讲,最后还是忍住。上次旁敲侧击和张超说陈博豪,并不是真想他们在一起,只是实在不忍心看张超自苦。感情的事,谁先动心谁遭罪,郑云龙头痛地按灭烟蒂,骂道这群崽子真是越大越不让人省心。

 


张超被阿云嘎叫醒后,看了眼时间,又埋进被子里哼哼唧唧地不愿意起。阿云嘎一边享受着儿子跟自己撒娇,一边无情地掀开被子,伸手就去挠张超的痒痒肉。困倦极了的张超哭笑不得地讨饶,心里发誓下次一定要拍下阿云嘎幼稚的行为在公司年会上循环播放,彻底戳穿这个男人冷酷严峻的伪装。


中午郑云龙做了打卤面,煮面过水,淋上浇头。张超最近胃口一直时好时坏,郑云龙怕他积食,盛了一小碗便不敢让他再多吃。


“蔡蔡还没下班?”阿云嘎奇怪,蔡程昱昨天值夜班,往常这时候已经回来了。


“他说医院临时有事。”张超看了眼手机,蔡程昱刚发信息让他不用去接。


“哦,那你下午出去吗?”

张超说要去见个朋友。


和阿云嘎说回来有事也不能完全算是借口,的确有个很久没见的朋友回来了。

 


张超走进教堂的时候,暗骂高杨这个狗东西,每次约他见面的地方从来都没有一个是正常的。今天是教堂的开放日,下午人不多,年轻的传教正带着几个阿姨唱歌。高杨坐在最后排的椅子上,神情温柔地注视着他们。他看上去清瘦了一些,穿着一件条纹的旧衬衣,盖住半个手掌。他没有太大变化,依旧漂亮的让人移不开眼。见到张超,嘴角噙着笑,伸手道:


“好久不见啊,张先生。”


“别来无恙啊,杨先生。”


张超换上寒暄专用表情,握住他的手晃了晃。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王晰家的酒会上。那年张超十岁,是第一次被阿云嘎带去正式的社交场合。逛了一转,张超已经从长得精神变成了将来必成大器。那时候他还没学会沉住气,颇有些自得,当王晰拿过两盘小蛋糕,让他去找躲在书房的高杨时,他还不太乐意离开大人的圈子,去找小孩玩,尽管对方还要大他一岁。张超没见过王晰这个便宜弟弟,听说他前几天才跟着刚度完新婚蜜月的亲妈搬进王家。今天这个酒会,其实就是给王晰这个和没大自己几岁的后妈办的。


在漆黑的书房找到高杨并不费力,晚上来了不少同龄人,但书房只有一个人,胖乎乎的,正躲在书桌底下,开着手电筒看书。看到突然出现的张超,他没有半点被惊吓的反应,只是打量了眼面前端着盘子的张超,又继续低头去看没有断句的《庄子》。


“我叫张超。”


“王晰让你来的?”


黑灯瞎火的都不会被人吓到,直呼王晰的名字似乎也没什么让人感到意外的。


张超“嗯”了一声,坐在地上,自顾自地吃起了蛋糕。等到叉子磕在骨瓷浅盘上发出清脆的响声,高杨合上书,端起自己那盘已经化得不成样子的蛋糕,递了张手帕给吃完的张超,说:


“走吧。”


如果有些人天生就适合应对交际,说得体的话,做讨人喜欢的事,那一定有人只适合当个完美的看客。


高杨就是这种人。他悄无声息地穿过宴会厅去厨房扔掉盘子,然后随便找了个角落安静地当摆件。张超陪他坐着,像是两只挨在一起的石狮子。这时高杨才开始别扭起来,说你不必听从王晰的话。


“王叔只让我拿蛋糕给你。”张超环顾了整个宴会厅,偏头看他:“你瞧不出来吗,这里没有人愿意带我玩。”


他没撒谎。


小孩们都在花园,只有他俩被落在大人的世界里。彼时的阿云嘎还没自立门户,王晰逢人介绍说他是自己公司的合伙人,大家看在王晰的面子上讲几句情面话,哪里还会在意一个没有背景势力的人带来的孩子。小孩子们读懂了大人的眼神,自然不会在张超这里白费力气。


而高杨才来没多久,原本就不爱说话,更不愿搭理人,小孩虽然知道他后爹厉害,但也实在没必要去触霉头。


“那你怎么知道我愿意带你玩呢?”


“我不知道,而且我也不愿意带你玩。所以你不愿意,我也不愿意,那我们就只能一起玩了。”


高杨鼓着脸颊,疑惑地想他们两个到底谁是傻子。

 


两年前高杨说要去流浪,张超说你啥时候不流浪了再跟我说。习惯了高杨天南海北的跑,但这次他走的确实有点久。张超时不时收到他寄来的信件或者是明信片,有时是瓶盖一类的东西。高杨是个诗人,张超读不懂他的诗,但还是得帮他擦屁股。每次寄来东西,张超都要给王晰报备一声高杨的行程,然后再听他王叔痛心疾首地叹息。


“浪完了?接下啥打算?”


“找你打秋风。”


“那你滚吧。”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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